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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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8-09 09:29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9号
《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24年6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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