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4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在河北工程大学会议中心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二、审查和批准邯郸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邯郸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