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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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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0-29 15:24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2013年8月9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8月9日举行。会议审议了邯郸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邯郸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邯郸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邯郸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坚定不移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市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夏粮实现“十连增”;工业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项目建设局面活跃,区域发展势头强劲;投资快速增长,消费市场趋旺;民生工作不断加强,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


   但是,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业运行成本上涨,市场需求不旺,主导产业发展受限,效益下滑;新兴产业和服务业虽然发展势头强劲,但规模尚小,对整体经济支撑不足;传统产业所占比重依然较大,竞争力不强,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新上工业项目投产达效慢,园区承载力、税收贡献率低,部分项目圈而不建、建而不快、圈多建少,造成土地闲置;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节能减排与工业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主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发展信心不足等。


   为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会议要求:


   一、坚定信心,多措并举,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围绕“加快发展、加速转型”两大任务,认真研判经济形势,科学决策,抢抓机遇,巩固经济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强化工业运行调节,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大投资力度,保持工业对整体经济的支撑;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大幅度提高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要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计划目标。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要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形成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完整链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二要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对园区内停产数年、生产无望的企业,实行“腾笼换鸟”,使每个县都有一个聚集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项目聚集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三要对规上企业和亏困企业,加大具体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对重点企业要逐一“把脉问诊”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有目标、有考核、有责任。四要提升三产实力,改善商贸环境,制定完善鼓励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五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关系,坚定有序地淘汰高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三、坚持不懈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要抓新不放旧,培育引进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的战略支撑项目,实现“无中生有”。同时要突出科技创新和技改资金的杠杆作用,下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项目,实现创新驱动“有中生新”,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二要抓大不放小,在抓好大项目的同时,谋划一批促进劳动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的“短平快”项目。三要重视新上项目的质量,严把审批、备案关。对在建、竣工项目要建立督导、服务机制,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对原有项目要实行跟踪问效,提高项目贡献率。四要加强对东部地区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建设,上一批对发展支撑作用大、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实现工业立县兴县,为东部振兴提供项目支撑,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要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兑现承诺,落实好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二要优化法治环境,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三要优化融资环境,搭建银企合作平台,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激活企业发展潜力。四要优化人才环境,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培养吸引高素质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要注意稳定和扩大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中小型企业。要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卫生医疗资源布局,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第三方监测,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环境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关于邯郸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依法治税管费,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但由于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重点行业效益大幅下滑等多种因素影响,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626582万元,占年计划的44.9%,同比下降12.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42283万元,占预算的47.5%,同比下降9.3%。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41672万元,占预算的53.4%,同比增长11.9%,保证了法定支出的需要,加大了民生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保障了预算的顺利执行。


   下半年,财政形势不容乐观,持续稳定增收难度加大,刚性支出逐步增加,收支平衡较为困难;税收贡献率和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确保全面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会议要求:


   一、坚定信心不动摇,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密切关注收入进度,加强税源监控,依法计征、依率计征,确保应收尽收。严格依法治税管费,严禁预收、多收,坚决杜绝“虚收、空转”,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弥补发展资金不足,缓解财政收支压力,确保全年预算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大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下大力抓好财源的培植和壮大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集聚,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理念,认真落实财政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法定和重点支出的同时,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保、涉农、节能减排、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上。


   四、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财政运行机制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严格预算约束,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注重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良性高效运转。


   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河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切实维护预算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关于市政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全市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引蓄水源、农村饮水安全、灌区工程建设、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农村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农业生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建设规划、资金投入、后期管护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助推全市“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充分研究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规划,细化项目建设方案,并长期坚持规划刚性实施,增强规划权威性。以科学的规划做引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涉农水利建设项目,集中高效利用农业开发、国土整治等项目资金和物资,促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高效、可持续发展。


   (二)继续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切实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享受“优先”,确保中央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要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上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的路子,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群众在小型农田水利、节水工程中筹资投劳。


   (三)加强管护,保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正常运行。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农田水利的基础设施依法管理和保护,对破坏水利设施、污染水资源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和打击;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后期管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制定奖惩制度,认真落实;努力提高建设和管理服务人员素质,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建设、管理人才队伍;保障和不断提高管护人员待遇,解除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审批、资金投放、征地手续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建设速度和效率,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出台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给予大力扶持。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高效利用有限资金;周到服务,理顺矛盾,排除干扰,营造优良环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早日发挥效益。


   请市政府将以上意见落实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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