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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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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0-29 15:11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2013年10月8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10月8日举行。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邯郸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对我市城建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对邯郸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2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工作主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法定及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2012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56.62亿元,加上级补助等收入44亿元,市本级可用财力为100.62亿元;公共预算支出78.26亿元,其他支出等9.59亿元,年终结余12.77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2.26亿元,当年净结余0.51亿元。2012年基金预算收入35.5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9亿元,加上年结余9.12亿元,减补助下级13.16亿元,基金总收入为38.37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30.7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9亿元,调出资金1.85亿元,年终结余5.29亿元。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总体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市审计部门在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中,能够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析问题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此,建议本次会议同意两个报告,批准2012年市本级决算。


   会议指出,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中仍存在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预算部门和单位部分专项资金闲置、使用绩效低、“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挤占专项经费、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全面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要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完善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和报告制度。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管理体系作用,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管理制度。预算执行部门要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追加事项,严格按支出项目和进度拨付资金,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绩效。要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现代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财政资金。财政支出要突出重点,全力保障民生支出。要加大对重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专款专用。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项目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要严格监控投资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良性高效运转。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财经法纪。审计部门要创新审计方式,积极开展绩效审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要逐步建立起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内部不同层次的控制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市政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将其列入政府督查和监察工作重点,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无视财经法律法规,屡查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教育、处理。对在预算执行中查出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3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二、关于对我市城建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推进城镇化建设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本着“急需、便民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凝神聚力,强力推进“七类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城建项目的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时间节点与任务进度同步,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工重点项目644个,开工率为88%,完成投资695.7亿元;回迁房开工项目101个,开工套数、面积分别占总量的95%和96%,竣工回迁房项目40个,竣工套数、面积分别占总量的37%和38%;滏阳河通航、东区建设、串城街改造等重点工程取得初步成效,正在稳步推进;开展扬尘整治突击攻坚行动,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目前城建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城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二是滏阳河通航中截污清淤是重点,应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河水质量。三是回迁房项目建设进度不快,监管不够,存在不稳定因素。四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统筹协调不够,存在反复施工情况。会议要求:


   一要坚持规划先行。在推进城建项目过程中要有高起点、高标准的统一规划,绝不能因为规划的问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城市布局破坏,损害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切实抓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中小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配套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另外拆迁中要有对重要历史遗存的保护规划,对承载历史人文和时代记忆的典型建筑、特色村落、特别区域、大树古木等,都要有保护措施,避免在大拆大建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要加大投融资力度。加大对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融资力度,促进我市城建工作总量的进一步提升,对于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要按照基础设施先行一步的原则,优先安排城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市财政部门要加大工程资金投融力度,建立科学的、有效的理财机制,统筹安排和协调城建工程建设资金。二是突出重点项目、优先项目,避免开工过多,导致资金缺口过大,影响重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任务的完成。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吸取更多的社会资本,保证建设资金补充到位。


   三要坚持产业支撑。没有产业支撑,城镇化建设将是无源之水。要以拆促变,以拆促转,改变落后的产业形态,转变落后的经济发展方式。政府要有更高站位,着眼通过改造来突出特色,优化产业布局。要吸取以往一些城中村改造中只重居住安置,轻视产业提升的弊病,避免造成村庄改造后,村民依然是靠租房为主的收入方式。要尽可能地扩大商业用房的比例,用于发展各类生活性服务业和商品流通等,既能增加群众收入,还能促进创业和就业,较好地解决产业升级和村民长远保障的矛盾。


   四要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是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邯郸未来发展的需要。县城建设中要树立建设城市的理念,以满足宜居、宜业为目标,完善规划布局,提高规划水平,维护规划刚性,以规划引领为龙头,做到一张蓝图管到底。要把发展县城经济作为一项基础性和紧迫性的工作来抓,千方百计上项目,培育和建设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城市经济,大力培育特色产业,为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建立和完善各种后期管理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集中治违、治脏、治乱,整治县城容貌,打造优美生态,真正把县城建成宜居宜业的新乐园。


   五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城镇建设重在为民惠民,必须把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要和谐拆迁、坚持标准、合理补偿。回迁房建设要加强监管、加快进度、保证质量、落实承诺,让回迁户及时回迁。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或有老弱病残的家庭,政府要统筹考虑,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特别是现在即将入冬,要做好过渡期间拆迁群众的社会管理工作,基层组织要发挥好自治互助的作用,教育、就业、社保、民政等部门要有相应的跟进服务措施。


   市政府要将审议意见办理结果于12月份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三、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共推广优良农作物品种62个,林果品种16个,畜禽品种20个,集成增产技术43项,水土保持技术2项,为“吨粮市”、“后吨粮市”建设及“棉麦双丰”工程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障了美丽邯郸建设顺利进行。


   会议同时指出,当前我市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由于受思想认识、工作方法、技术队伍、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制约,在某些地方、某些环节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推广体系断层,技术服务难以到位;农民认识不够,应用科技难以普及;服务环节单一,推广效果难以提高;技术人员和推广经费短缺,服务功能难以增强等方面。为此,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主导力量。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各级政府都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稳定和发展。另一方面,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也要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弘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始终走在农业技术推广第一线。


   二、进一步适应农业发展新要求,切实转变服务方式。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鼓励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就要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将技术推广的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依托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改变过去那种行政命令型、应景式、走过场的培训方式,将技能培训转移到素质培养上。积极探索新机制,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农业生产主体的责、权、利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双方自愿、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技术推广新模式,改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一要重视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编制和人员配备,一方面,通过竞争上岗等形式补充吸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上岗资质的优秀农技人员,逐步解决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短缺和断层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中非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从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二要合理构建市、县、乡、村、科技示范户五位一体的推广网络。重点突出试验示范的推广和带头作用。三要大胆创新,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融入到农业生产企业中去。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创办自身的科研推广机构,切实提高农业生产力。


   四、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健康开展。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保障和改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办公经费,改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要解放思想,完善利益机制,充分调动部门、科技人员、农民各方面积极性,数力并举,促进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实效,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市政府要将审议意见办理结果于12月份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四、关于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部署,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逐步完善,经费投入不断增加,人才队伍素质逐步提高,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总的看,我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但是,从整体情况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基层的文化设施和设备投入由于配套资金和措施不到位,有的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有的设施难以正常运行,管理和服务的层次和水平还不高;资金投入总量偏少,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均等化任务艰巨;人才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基层文化单位存在着人员年龄偏大,观念相对落后,知识结构陈旧,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状况。乡镇文化站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等问题突出。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科学发展,更好更快地发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对加强和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要在将近七年的时间内实现这一目标,仍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此,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文化自觉。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文化在引领和促进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需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和改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改善管理与服务,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康发展。


   (二)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网络。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抓好落实,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各级文化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和升级改造步伐,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并尽快投入使用;整合和盘活各类文化资源,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图书馆及文化活动场所应有计划、分步骤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三)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各级财政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确保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调动社会方方面面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渠道。


   (四)加强公共文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在管好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后备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引进的力度,补充新鲜血液进入文化单位;统筹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人员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问题,稳定基层文化队伍;充分发挥专业协会中的人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扶持发展业余文艺团体,支持他们提高专业素质和演技水平;加强对基层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农村业余文艺团体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演出质量和水平;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兼职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


   (五)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不断探索新的活动方式。要认真总结我市基层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外地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并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办法和措施,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与时俱进,破除旧的思想观念束缚,积极探索新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丰富活动开展内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市政府要将审议意见办理结果于12月份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畅通代表监督渠道的重要平台,高度重视承办质量,着力打造领导重视、部门承办、重点推进的“工作链条”和覆盖建议办理全过程的“责任链条”,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的过程。截至目前,25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或被采纳的109件,占承办总数的42.7%;列入规划或计划逐步解决的108件,占承办总数的42.3%;因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已经做出解释说明的38件,占承办总数的15%。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40件,占承办总数的94.1%;表示基本满意的14件,占承办总数的5.5%;对代表提出异议需进一步协调、研究办理的建议1件,有关单位和部门正在进行再次办理、再次走访,与代表进行零距离沟通,尽力达到代表满意和理解。总体来看,今年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安排周细,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依法履职意识不强,不能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二是少数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工作的重点放在通融关系答复代表上,对解决问题、兑现承诺的后续工作抓得不紧;三是涉及多家会办的建议,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存有相互推诿现象;四是少数单位与代表缺少联系沟通,不了解代表真实意图,解释反馈过于简单、牵强,导致代表不理解或者同一建议内容反复提出。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促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采纳和落实,提出建议如下:


   一、坚持落实承办工作责任制。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落实单位主要领导研究、主管领导负责、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落实的分级责任制。要制定具体的办理方案和工作规程,严格办理程序。对每件代表建议都要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具体办理工作,从交办、办理、答复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把办理的每个环节做细做实,做到位,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回复代表。对涉及多个单位协办的建议,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避免扯皮和推诿。


   二、建立办理台账实行跟踪督办。市政府对答复代表“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和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要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督办。对未落实答复承诺的,要逐件查清原因,挂账督办,必要时组织代表对承办单位进行专题询问。对问题已经解决但未再次答复代表的,督促承办单位再次答复代表后销号。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问题解决有难度的,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向代表再次作出说明解释,争得代表的理解。使每件代表建议的办理都能给代表一个负责任的答复,切实防止“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


   三、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理质量。注重办理前与代表沟通协商,办理中让代表知情监督,办结后向代表认真答复。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各承办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牵头,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共同办理过程中,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涉及专业性、政策性强的办理环节,也可由参与承办的单位分别与代表沟通。


   四、规范答复程序注重办理实效。将办理结果如期向代表答复,是代表建议办理的法定程序。答复代表要有实质内容,力戒空话、套话,避免流于形式。承办单位要区别不同情况,对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当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对能够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建议,应当先向代表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再次答复代表;因政策法规和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做好续办续复工作,使每一件建议都确保在法定期限高质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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