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赵增国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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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1-03 09:58 关于接受赵增国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6年12月30日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增国同志辞去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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