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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 2、表决通过了《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通过了关于废止《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3、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对以上三个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4、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邯郸市磁州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监司委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邯郸市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和审议市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6、对市民政局履职情况开展评议,并对进行表决测评;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 |
公示公告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
1、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重要论述; 2、审议《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一审); 3、审议《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二审);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建设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7、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部分机构设置情况的报告(书面); 8、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9、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10、人事事项。 |
公示公告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
公示公告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
公示公告 人事任免 |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
人事任免 |
公告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
公告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
公告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
人事任免 |
一、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关决定; 二、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卫河流域城市人大协作助力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三、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6+1”联动监督“回头看”情况报告,市政府关于“6+1”相关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四、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履职情况开展评议,并分别进行了表决测评; 五、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
决议决定 |
一、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两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二、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三、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的议案、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关于进一步发展基层中医药事业的议案、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议案的审议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四、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
决议决定 |
一、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建设“区域商贸物流中心”有关情况的报告; 三、书面审议了市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五、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
决议决定 |
一、审议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评议办法(修订稿)》; 二、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
公告 人事任免 决议决定 |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补选、辞职事项。 |
人事任免 决议决定 |
人事任免 决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