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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学军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3年10月3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学军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世明、宋玉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3年6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世明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宋玉杰同志辞去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升城区地下管网建设水平的决议(2023年6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王海潮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区地下管网建设水平的议案》及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此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作出如下决议: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城市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地下管网建设。近年来,习近平总...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新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3年3月14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新、靳禄兵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张永新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2月1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成华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邯郸发展进程中极不...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邯郸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23年2月1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邯郸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邯郸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邯郸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2023年2月1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邯郸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同意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邯郸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2月1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进江主任所作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2月1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殷文胜院长所作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2月1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素颖检察长所作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2023年2月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上午9时。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023年2月4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在河北工程大学会议中心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邯郸市2022年国民经济...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次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   定(2023年2月4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第二次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2年第二次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3年2月4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才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石磊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2年12月23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石磊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3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在河北工程大学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邯郸市出席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决算的决  议(2022年10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占山、李有圣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2年10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占山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李有圣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卫河流域城市人大协作助力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2022年7月28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晋城、邯郸七市(以下简称“三省七市”)人大协作助力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精神,共同推动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流域实际,...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2022年7月28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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