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5年1月23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成华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高度评价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25年1月2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晚上7时。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牛颖建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月18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牛颖建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赵洪山、刘浩峰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赵兴贵、来伟、王利伟等同志辞去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占文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占文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全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4年12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全义同志辞去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在邯郸开元名都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邯郸...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2024年10月29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尹丽龙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王伟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构建个人“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决议(2024年10月29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顺应数字时代,构建个人“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平台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社区、农村老年人食堂的决议(2024年10月29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建立社区老年人食堂、农村老年人食堂的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建设老年人食堂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内设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2024年4月24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邯郸市机构改革方案通知要求,邯郸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邯郸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后原任职务不变的自行更名为新名称职务。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科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4年4月24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科华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4年2月2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成华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高度评价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学军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3年10月3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学军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世明、宋玉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3年6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世明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宋玉杰同志辞去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升城区地下管网建设水平的决议(2023年6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王海潮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区地下管网建设水平的议案》及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此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作出如下决议: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城市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地下管网建设。近年来,习近平总...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新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3年3月14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新、靳禄兵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张永新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23年2月1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成华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邯郸发展进程中极不... |